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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炼制废旧轮胎获刑9个月

日前,一起废旧轮胎炼油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犯罪嫌疑人江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同时,其应在刑满释放后60日内,修复受损土地,并赔偿随县环境保护局27016.4元。

据了解,2017年6月,随县万和镇居民江某,多次收购废旧轮胎进行非法炼油。

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迅速启动公益诉讼案件审查程序。

他们通过走访和调查认定,江某的行为涉及污染环境罪。

随后,当地环保局对江某进行行政处罚,并将此案移送至随县公安局。

江某归案后,随县检察院对其进行审查起诉。

庭审中,江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在案发后恢复受损土地植被,请求从轻处罚。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内容来自随州发布)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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