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金橡胶被判支付货款187万元
日前,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发布一份民事判决书。
原告为山东力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被告是山东涌金橡胶有限公司、王文学。
据了解,2014年,原告与被告涌金橡胶,订立了两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由原告向涌金橡胶供应低压、高压开关柜、变压器等货物。
之后,原告按照被告要求配货,并全部安装配送完毕。
但截至2020年12月1日,被告仍欠原告货款4277820.34元未支付。
经原告多次催讨,涌金橡胶仍未完全付款,故力明电气将其诉至法院。
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送货清单、收到条、证明等。
法院查明,此前,原、被告与案外人崔洪义,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书。
被告所欠原告货款数额中的240万元债务,转由案外人崔洪义负担。
该协议真实有效,所以涌金橡胶还欠原告货款1877820.34元。
法院判决,被告涌金橡胶支付原告1877820.34元及利息损失。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山东涌金轮胎成立于2015年04月,位于东营市广饶县。
该公司主要生产半钢子午线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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