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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轮胎因产品不合格遭处罚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一份行政处罚决定。

轮胎世界网从中获悉,鞍山轮胎有限公司被处以多项处罚,原因是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汽车轮胎。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2019年度国家监督抽查中,鞍山轮胎生产的一批次汽车轮胎不合格。

这批轮胎生产于2019年6月至7月,共1370条。

抽查时取样8条,库存涉案汽车轮胎1362条,封存于当事人厂区库房内。

涉案轮胎销售价格为每条294元,货值总额40.28万元,因轮胎没有销售,无违法所得。

该公司涉案型号轮胎已从2019年8月起停产,生产这个型号轮胎的CCC认证证书已注销,今后也不予生产此型号轮胎。

当地市场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给予鞍山轮胎3项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涉案轮胎;没收涉案轮胎1362条,进行报废,残值上缴国库;

处以涉案轮胎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40.28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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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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