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轮胎合同纠纷案执行终结
10月25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一份执行裁定书,终结一起案件执行。
其针对的,是吉林省凯隆建筑涂料工程有限公司和吉林吉星轮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这起纠纷案,于2019年7月2日立案执行。
按照当时的裁定,吉林吉星轮胎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需给付申请执行人凯隆建筑涂料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85000万元,案件受理费6966元,并承担执行费9320元。
据了解,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没有接受执行通知书。
法院将吉星轮胎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以及12套不动产轮候查封。
法院表示,被执行人吉星轮胎名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此终结这次执行程序。
此外,法院证实吉星轮胎已经搬离原地址,也没有根据传票时间到场接受询问。
2019年8月8日,被执行人吉林吉星轮胎有限公司,被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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