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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发布诉讼结果公告

日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告称,2015年5月9日,三角轮胎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民四初字第3号应诉通知书,山东高院受理这家公司与诗董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5125余万元。

同年11月1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诗董橡胶诉讼请求。后诗董橡胶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3月23日,诗董橡胶递交撤回上诉申请书。

截至目前,该案已终结,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2016)最高法民终509号《民事裁定书》,准许诗董橡胶撤回上诉。

山东高院判决的驳回诗董橡胶诉讼请求,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角轮胎称,这次公告的诉讼对该公司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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