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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收到越南税收优惠公文

日前,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有限公司1 月 19 日收到越南财政部、总税务局下发的 205 号公文,明确了赛轮越南的税收优惠政策。

越方公文确认,赛轮越南若在 2015 年 3 月份前总投资不少于 6 万亿越南盾,且自 2017 年度起员工人数每年平均超过 3000 人。则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15 年内企业所得税率为 10%,自产生应税收入之日起 4 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以后 9 年减按5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 5%)。

赛轮越南目前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为:10 年内企业所得税率为 20%,自产生应税收入之日起 2 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以后 4 年减按 5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 10%)。

文章来源:中国橡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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