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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轮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终结

3月11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审理终结;相关风险事项已消除。

公告表示,根据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给予该公司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风神股份称,该公司在立案调查期间已主动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未给该公司造成损失。

轮胎世界网从公告中了解到,风神股份认为,该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发布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2015年1月16日发布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中所述相关风险事项已消除。

以下为公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神股份”) 于 2013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通字138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32)。

2015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5]1号),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给予公司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详见公司临2015-003号公告)。

公司在立案调查期间已主动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未给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认为,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发布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5),2015年1月16日发布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2)中所述相关风险事项已消除。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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