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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征收或影响轮胎企业

继“史上最严”环保督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即将来临。

2018年1月1日起,这部法律会正式实施。

据悉,新法规替代施行三十余年的排污收费制度。

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级政府确定,报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根据环保税法所附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

此外,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适用税额每吨5-1000元不等,噪声适用税额按分贝每月350-11200元不等。

江苏较高,福建、江西较低

截止到目前,福建、贵州等省人大常委会已通过省内税额方案,浙江、江西、江苏、广东等省已经对外公布征求意见方案,广西、四川等省就方案在地市政府或企业层面调研。

数据显示,不少省份将原排污费标准“平移”为环保税税额,部分省份则提高了标准。

浙江: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四类重金属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基本遵循“税费平移”。

江苏: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征收标准,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基本遵循“税费平移”。

广东: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相比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有所上浮。

福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中,五项重金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每污染当量1.5元,其他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基本遵循“税费平移”。

贵州: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为贵州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两倍。

江西: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遵循“税费平移”,且为最低税收标准。

对轮胎行业有较大影响

轮胎生产过程中,不达标的轮胎生产工艺会向大气中释放大量硫化氢、二氧化硫、苯类、二甲苯类等气体,产生污染土壤和水源的废料以及废油。

根据环保税法所附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与轮胎企业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收税标准具体如下:

此外,环保税法也明确指出,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因此,积极响应环保政策,进行工艺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成为不少轮胎企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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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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