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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轮毂翻新案被列为典型案例

1月1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在人大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

报告称,河南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并列出一系列案例。

其中提到,生产、销售伪劣轮毂的尚咚咚等17人,被依法严惩。

案情信息显示,2016年至2018年,尚咚咚、尚纪委等17人,回收奔驰、宝马、保时捷等42个高端汽车品牌的旧轮毂,加工翻新后冒充原厂、原装正品轮毂销售至全国各地。

他们共生产、销售翻新轮毂5640个,涉案金额886.86万元。

2020年7月29日,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尚咚咚、尚纪委有期徒刑15年,并各处罚金600万元。

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9年至1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100万至5万元不等。

其中6人依法适用缓刑。

经上诉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判决后,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铝轮毂制造企业,向法院寄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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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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