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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华菱涉嫌产销不达标发动机

低排放标准汽车禁止产销多年却未绝迹,一起发动机名实不符的悬案牵扯华菱星马、潍柴动力。在这个群策群力应战雾霾、力推国Ⅴ汽柴油的时节,依然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国Ⅱ柴油车行驶在马路上。

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由低到高意味着治污标准的不断提高,国Ⅱ即指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属于高污染排放。按照环保部的要求,这类车辆(包括发动机在内)从2008年7月开始就禁止生产和销售。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2013年1月,多台国Ⅱ发动机现身河北唐山。事起6名车主的一纸诉状,指控华菱星马子公司生产的“华菱之星”牌牵引汽车使用不达标发动机。河北省汽车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发现,这些国Ⅲ发动机实为“非国Ⅲ”。记者了解到,这些发动机来自潍柴动力。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两家上市公司均否认了自己“偷天换日”的可能,这一悬案的曲直是非仍待厘清。但可以确认的是,高排放车违规“升级上路”在业内并非第一次发生。

PM2.5肆虐倒逼治污标准升级,同时也考验着现行标准的执行决心。“从汽车公司到经销商再到车辆管理部门,任何环节都不能钻空子。”和君咨询高级分析师张海滨说。

国Ⅲ?国Ⅱ?

此前,来自唐山市迁西县的6名车主,将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唐山荣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指控其出售的汽车使用不达标发动机。

华菱汽车是华菱星马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于2011年7月“合体”。当时,上市公司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菱汽车完成重组。2012年3月,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如今的华菱星马,股票简称由“星马汽车”变更为“华菱星马”。

针对上述诉状,华菱星马董秘金方放1月24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我们自己不生产发动机,购买的是潍柴动力的发动机。如果发动机出问题,我们也要追究这个事情。”

一天后,金方放再度接受记者采访称,在国Ⅱ转国Ⅲ标准的过渡期,唐山几位客户曾从经销商处购买了几辆华菱的汽车。对于打官司一事,他称:事起购车方和经销商在按揭款方面的纠纷。

不过,记者从车主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有所不同。一名车主称,不还按揭并非主要矛盾,因为货车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他才停了按揭。

另一名赵姓车主告诉记者,他在2009年6月之后购入三辆华菱汽车,并顺利在当地交警支队车管所登记、上牌。“刚买来,拉货上坡发动机就开锅,两个月之后就给我更换了发动机,但之后还是这样,四个月的时候又更换了一次。还有离合器、变速箱、大梁,也更改了六七次。”

记者看到,其他车主在起诉书中也反映类似的质量问题。

知情人士称,仅唐山迁西一带,就有多辆华菱汽车出现质量问题。这些车主曾起诉华菱汽车,但因鉴定困难、协商解决等原因撤诉。

之后,有车主在更换发动机时,维修人员根据经验认为这批车发动机并非国Ⅲ标准。这些车主遂以所购车辆发动机不符合国Ⅲ标准为由,将华菱汽车和荣川实业告上法庭。随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北汽摩质监站对相关车辆进行了质量鉴定。

鉴定结论显示,车辆所装配的发动机不是国Ⅲ配置的发动机。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记者获取的部分车辆鉴定报告显示,其制造和销售日期都在2009年4月之后。根据原环保总局的规定,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对汽柴油车陆续实施国Ⅲ排放标准。

有车主怀疑国Ⅲ发动机实为国Ⅱ发动机。一名车主告诉记者,此案涉及的6辆车的发动机都是青灰色,“根据养车的经验,国Ⅲ发动机都是蓝色的。”

潍柴动力工程师栗明亦向记者证实,包括刚开始生产的EGR系统发动机在内,潍柴动力国三配置的发动机都是蓝色的,国Ⅱ的发动机才是灰色的。

参与鉴定的专家、河北省机械科学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陈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做的是质量鉴定,没有做排放检测。报告说得很清楚,没有看到EGR装置,证明该车所配置的发动机未采用EGR技术。”

EGR是废气再循环发动机的核心技术,是一种采用尾气排放循环系统原理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发动机。

谁在“换心”

如果不是6名车主诉讼引致的质量鉴定,这些“非国Ⅲ”汽车可能永远也不会被发现。因为它们都有国Ⅲ汽车的合法“身份”,也都在当地交警支队车管所顺利上牌。

但潍柴动力对其中三台发动机信息进行核实后发现与鉴定报告不一致。据栗明称,从潍柴动力发动机档案信息中看到,编号末尾2384的发动机是2008年9月生产的国Ⅱ发动机;编号末尾7361的发动机是2009年生产的国Ⅲ发动机;末尾2694的发动机是2008年9月生产的国Ⅲ发动机。

 结合金方放在上文中谈到的“国Ⅱ转国Ⅲ标准的过渡期”,这些发动机的产销确实处于“敏感时点”。根据环保部的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和销售只符合国Ⅱ标准的汽车(发动机),经核准后,库存车方可销售至2008年6月30日。

而河北汽摩质监站对上述三台发动机的鉴定报告则显示,发动机型号、匹配文件及合格证都显示是国Ⅲ标准,但现场勘查发动机没有发现EGR装置或高压共轨装置。

“从查询信息来看与用户反馈情况不符,套牌的环节可能出现在华菱、经销商或终端用户等其中的某个环节。”栗明说,“潍柴的发动机编号是唯一的,如同人的身份证。”

而金方放说,华菱汽车不具有更改发动机型号的可能性,“发动机不是轻易改的。我们不可能对购进的发动机进行分拆,改变发动机的状态。”

他还表示,中国在过渡期,各地在政策尺度把握、执行上可能会有差异,“车不是从我们手上直接拿过去的,是从经销商手上购买的。”

经销商则是另一种说法。荣川实业律师李英明表示,厂家给什么车他们就卖什么车,都是根据合格证、技术参数进行销售的。至于发动机是怎么回事,经销商不懂,“我们没有权利跟人家换发动机。这都是销售经理负责。”

他提到的这名龚姓销售经理恰恰也是当事车主。据他称,荣川实业与华菱汽车签订品牌代理合同,业务上则由销售经理直接与华菱汽车联系。客户看好车型,销售经理向华菱汽车订货,之后车主到荣川实业提车,经销商一般没有存货。车主购车后不久,会在荣川实业人员的协助下到交警支队车管所登记、上牌,而车管所主要是看发动机上的铁牌跟合格证是否相符。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此案责任归属,但不排除潍柴动力和华菱星马可以同时拥有国Ⅱ和国Ⅲ的发动机及其公告等匹配文件。

对于上述一款2008年9月生产的国二发动机,栗明的说法是,国家当时对于出口及部分施工用途车辆并没有执行国Ⅲ排放要求,所以该机型可以在售。

华菱星马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国外营业收入人民币1.9亿元。2月1日,本报记者再次采访了华菱星马董秘金方放,其称:“华菱出口不多,现在出口也不可以用国Ⅱ发动机。”栗明则说,国Ⅱ发动机可以出口到一些没有排放标准的地区,如南美。

2011年潍柴动力年报显示,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现在的华菱汽车)是潍柴动力2010年的第五大客户,年贡献营业收入18.16亿元,占潍柴动力当年营业收入的2.87%。栗明称,华菱星马与潍柴动力合作始于2003年甚至更早。

利益驱动

汽车排放国标的升级意味着真金白银的成本提升,因此,“国Ⅱ冒充国Ⅲ”的案例此前并不鲜见。例如,之前曾有车主称其购买其他品牌重汽卡车在上路时依然屡屡被交警查处,并被告知车辆是国Ⅱ车。

国Ⅲ标准出台后,曾有报道称,商用车企纷纷采用新技术提高排放性能,但却因此使整车成本上涨了3万~5万元。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销量的下滑。

有发动机生产企业人士透露,终端客户卡车司机因为过路费高企,倾向于选择价格便宜的货车,而一些车企为了降低成本也不愿意采购国Ⅲ发动机。

某轻型发动机企业副总裁就曾经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公司也在努力研究高压共轨技术,生产更加环保的产品,但是市场需要EGR产品,甚至某些明显‘打擦边球’的产品,我们为了保住市场也会提供。”

一些消费者不愿意多花钱去购买排放标准更严格的车辆,由此催生了一个新的套牌利益链条:篡改车辆大架号,使国Ⅱ车拥有国Ⅲ标准合格证。

据记者向业内人士了解,国Ⅲ身份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套牌,另一种是车企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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