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 > 后市场 > 正文

北京一公司废气装置不合格被处罚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2016年第136号行政处罚书,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设置废气处理装置,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13日,对北京洪正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按照《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8-2015)附录A.2的规定,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影响周遭环境。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该公司被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千龙新闻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