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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车保险市场被诉存垄断

继浙江保险企业在车险市场遭遇反垄断处罚之后,一场针对武汉市新车保险市场涉嫌行业垄断的投诉也悄然而至。

9月11日,记者从湖北省汽车经销商行业组织——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获悉,日前,一份针对武汉市新车保险市场涉嫌市场垄断的投诉报告,已经通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递交到国家发改委。

投诉报告显示,自2003年以来,武汉市保险行业通过成立“新车共保中心”、“新车保险超市”等多种形式,在武汉市新车保险业务的购买渠道、保险公司的配额分配、最低折扣限制等多个领域,有着不同形式的市场垄断行为。

据了解,为了避免在新车保险市场恶性的价格竞争,自2003年开始,武汉市保险行业通过指定特定的销售场所,对新车保险的销售业务实行集中管理,在业内这被称为“新车共保”模式。

在 “新车共保”模式下,投保人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的营业厅、电话车险等渠道购买新车保险。不止于此,在“新车共保中心”内部,还对新车保险业务进行配额限制。 “配额的分配,原则上是按照车险市场的份额来划分。”湖北一小型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这种配额分配是隐性的,非公开的。当某保险公司 的销售达到配额后,其表现是无法出具保单。”

湖北省维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涛在接受采访时认为,限制新车保险购买渠道的本质,是一种限制性消费;而“配额分配”则是一种“分隔市场”行为。“这两种行为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中的‘非价格垄断’。”李涛说。

此外,据记者了解,在“新车共保”模式下,武汉新车保险在保费价格上,还存在最低折扣限制。“在武汉新车保险市场,保费最低折扣一般不低于8.5 折。这在全国新车保费价格上,算是偏高的水平。”前述湖北某保险公司人士直言,“新车共保”模式的存在,就是避免行业的价格战。

但在湖北省维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涛看来,对于新车保费最低折扣的限定,其实质属于一种价格垄断行为。

与之相关的另一个现实是,为数众多的投保人,在选择续保的时候,出于便捷性考虑,更倾向选择既有的保险公司。“新车共保模式带来的一个结果是,人为的限制了市场的自由竞争。而强化了优势保险公司的市场地位。”前述湖北某保险公司人士直言。

据悉,在武汉市车险市场上,人保、平安和太平洋三家,占据该市场约80%的份额,其对于投保人的保费,和汽车经销商的车损报价,有着较强的议价能力。

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国家发改委已将针对武汉新车保险市场涉嫌垄断的报告转交至湖北省物价局。“8月下旬,湖北省物价局已就此专门来到我们协会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杨克武透露。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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