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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出台 新能源汽车补贴改革成亮点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多部委发布通知,2013-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新一轮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明确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指导思想,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和上一轮的新能源政策相比,新一轮的补贴政策在补贴范围扩大的同时,对新能源车型的补贴标准也有相应调整,并明确了对外地车企新能源产品数量的规定,进一步打破此前推广中一直备受诟病的地方保护障碍。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此前在“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表示,中国将成为未来国外电动汽车最重要和竞争最为激烈的市场,新一轮国家支持政策的启动将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和地方推动市场的积极。

事实上,细览新一轮的新能源补贴政策,最大的亮点莫过于新能源车型的补贴方式和标准的变化。按照新政策,新一轮的补贴直接补给车企,同时纯电动乘用车采用分级补贴形式,并新增了中型纯电动客车的补贴标准。

在具体的推广目标上,新补贴政策提出,2013-2015年参与推广的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而此前的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十城千辆”工程要求,每个城市的推广目标是1000辆。

一位国家发改委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新一轮的补贴政策虽然继续依托一些大城市进行重点示范运营,但为了更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原则上示范城市要重新进行申报,并要符合工信部等部委提出的附加条件。

据了解,为打破外地车企很难进入示范城市运营的尴尬局面,在新一轮的补贴政策中首次提出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的要求。此外,地方政府还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统计显示,在上一轮的新能源示范推广方案推行之后,我国新能源汽车项目得到一定发展。但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中国新能源车市场并未真正启动,新一轮的补贴得以延续,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补贴实际上是针对价格的补贴,而基础设施缺乏、消费者购买意识薄弱都是制约新能源发展的障碍,到2015年能否实现50万辆目标还不好说。

值得关注的是,新一轮的补贴政策还提出了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但在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细则和标准出台前,新能源汽车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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