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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将推广4.5万辆新能源汽车

日前,广东省政府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会议,要求珠三角地区到2016年6月前,要推广应用4.5万辆新能源汽车。

据悉,国家四部委已正式发文将珠三角地区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域。广东省要求量化推广任务:广州完成1万辆、深圳2.5万辆、珠海1500辆、佛山2000辆、惠州1500辆、东莞2600辆、中山1500辆、江门450辆、肇庆450辆。

据了解,在广东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中,要求以公交电动化为核心,珠三角各市2014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10%,以后逐年递增10个百分点,累计增至50%,确保该地区到2015年底纯电动公交车数量达到4000辆。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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