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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新一期技术规范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轮胎世界网获悉,这个规范,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涉及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所产生固体废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场地管理

《规范》指出,将对三种场地,实行固体废物重点管理,提出全过程环境管理要求。

三种场地分别是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危险废物贮存场;危险废物填埋场。

 废气排放

《规范》规定,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要根据排放口的3年平均烟气量、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年运行时间计算。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设有多种利用、处置工艺的,治理排污单位在核算过程中,应分别核算许可排放量。

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其计算基数为企业前一年的实际排放量,而非许可排放量。

 废水排放

按照规范,对直接排放的废水主要排放口,其年许可排放量根据许可排放浓度、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前3年年平均排水量、年生产时间确定。

 固体废物排放

在固体废物排放方面,排污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合理贮存、利用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台账管理

根据规范要求,在台账中新增八种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信息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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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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