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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店使用“米其林”标识吃官司

近日,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大典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

其中包括一起轮胎行业案件——“米其林”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米其林集团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宁夏中卫市永胜米其林轮胎大全店,立即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其经营的店铺门头使用“米其林轮胎”字样及标识,在名片上印有“米其林轮胎”等行为,侵犯了米其林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最终判决,中卫市永胜米其林轮胎大全店立即停止侵权,赔偿5万元。

轮胎世界网发现,米其林对轮胎店面侵权使用商标十分重视。

今年以来,浙江宁波、江苏南京、吉林大安等多个地方的轮胎店,因为同样的事情被米其林告上法庭。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部分内容来自宁夏日报)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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