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资讯 > 轮胎 > 正文

轮胎商非法集资6000万元被判刑

近日,江西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防范与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

专栏中介绍的轮胎商非法集资案,引起了业内关注。

案件主人公陈某自2010年以来,先后在萍乡市成立轮胎超市、贸易公司、种养专业合作社、房地产公司等企业,并任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009年至2014年,陈某借轮胎生意、药材种植、房地产开发之名,以每月2%至6%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陈某共向123人及萍乡市某实业公司非法吸收资金5975.46万元,归还本金215万元,支付借款的利息1600余万元。

剩余资金用于购买土地、办理相关手续、轮胎店进货等。

随着资金难以满足后续还本付息的需要,陈某逐渐不能兑现集资人的利息,集资人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陈某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他本人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院裁定,陈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部分资料来自江南都市报)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