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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轮胎“双反”案件回顾

2014年6月3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对中国制造轮胎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

2014年7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自中国进口的轮胎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这意味着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中国轮胎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

2014年8月14日,美国商务部选定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为反补贴强制应诉企业。

2014年8月27日,美国商务部确定山东永盛橡胶和福建佳通轮胎(含关联企业)作为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

2014年10月7日,山东永盛橡胶退出反补贴和反倾销两项调查。

2014年10月8日,美国商务部选定赛轮轮胎和固铂成山轮胎为强制应诉企业。

2014年10月9日,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局推迟对中国轮胎反倾销调查初步测定,决定新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原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

2014年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认定中国输美轮胎享受不公平政府补贴,即将对中国的输美轮胎征收反补贴关税,关税幅度为12.5%~81.29%。

2015年1月2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华乘用及轻卡轮胎反倾销初裁结果,认定中国输美轮胎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同时,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倾销及补贴合并有效初裁税率,税率从30.46%至169.28%。

2015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乘用车胎和轻型卡车轮胎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倾销幅度从14.35%至87.99%;补贴幅度为20.73%至100.77%,超过美国要求发展中国家补贴幅度不超过2%、发达国家不超过1%的标准。

2015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表决,赞成针对中国轿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这意味着现在的关税是最终的结案税率,并且将延续至少5年。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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