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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专家贾康“大难不死”痛陈轮胎安全

去年曾遭遇车祸的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3月3日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痛陈汽车轮胎安全,建议对低质量轮胎厂家施加“劣汰”压力。

贾康委员说:“2011年秋,我和家人在高速路行车中遇到爆胎之祸,侥幸死里逃生。因此,我根据了解的情况,提出亟待解决有关轮胎问题的意见。”

去年经历车祸后,贾康曾在微博上详细讲述事故过程:9月1日下午3时40分左右,他开着累计行程六万公里、做了全面保养的车辆,驶于京沪高速沧州德州段,汽车突然失控。“我不顾一切猛打左轮与踩制动,心想此生休矣”。幸运的是,贾康及家人最终得救。

贾康说,中国目前一年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超过6万人,相当于每天坠毁一辆大中型客机,防范此类事故风险,显然是改善民生的大事之一。

“一条轮胎爆裂后,跟随的往往是若干条鲜活生命的伤残或断送,一个乃至几个家庭的莫大悲剧。”出于自身的车祸之痛及相关研究,贾康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

一是设立轮胎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强制更换标准和机制。“目前不存在关于汽车轮胎使用年限和行使里程的明确规定,关于磨损程度的规定也很不清晰。这一状况与事故高发率有直接关联。”

二是促进爆胎发生后的“驾驶规则”合理化。在不少案例中,所谓不当刹车动作成为追究司机责任的依据,同时就屏蔽掉了对低劣轮胎生产者责任的追究。

三是建立对低质量轮胎厂家施加“劣汰”压力的制度。贾康说,没有质检、消费者权益、企业赔偿、司法等制度共同形成的“劣汰”机制,就无法阻止“正常行驶的车辆因轮胎问题而变成突然启动的杀人机器”这种悲剧不断上演。

谈到亲历车祸的事后处理,贾康说,在他向锦湖轮胎投诉之后,厂商态度较为积极,但因为技术调查难以启动,目前还没有获得赔偿。

经受切身之痛的贾康,呼吁有关部门对轮胎安全予以高度重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抓紧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和司法改进,化解轮胎安全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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