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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确定对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

8月10日,商务部发布最终裁定称,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存在倾销,对中国卤化丁基橡胶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其中,美国是中国进口卤化丁基橡胶的第一大来源国,在双方的丁基橡胶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据悉,8月20日起,中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向中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税率在23.1%-75.5%之间,征收期限为5年。

轮胎世界网发现,这一裁定,可能对中国轮胎行业造成重大影响。

卤化丁基橡胶的主要客户群体为轮胎和橡胶制品。

其主要产品,包括无内胎轮胎的气密层、耐热内胎,以及耐热软管、输送带、密封材料、药用瓶塞等。

据了解,在商务部展开反倾销调查之前,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此类产品的进口商之一,并从未使用中国生产的同类产品。

有分析者认为,对来自上述3个国家和地区的卤化丁基橡胶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有可能抬高米其林等轮胎制造商的原材料成本,并在未来出现涨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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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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