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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深橡胶被云南证监局警示

近日,云南证监局发布通告,决定对高深橡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据悉,高深橡胶大股东占用资金4943万元长达一年不还,且法院对其子公司进行资产查封时,该公司未进行信息披露。

经查,云南证监局发现西双版纳新高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15年12月以来,高深橡胶大股东云南高深橡胶有限公司占用该公司资金4943.03万元,至今尚未归还,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2015年12月、2016年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其子公司德宏高深橡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高深橡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查封。高深橡胶未进行信息披露。

云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云南证监局决定予以警示,要求高深橡胶及时收回被大股东占用的资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此外,云南证监局还关注到,2014年7月,高深橡胶及子公司嵩明高深橡胶有限公司、海南高深橡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德宏高深橡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为大股东云南高深橡胶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昆明高深国际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相关案件被起诉后,该公司大部分核心资产、股权被查封、冻结,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高深橡胶主营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与销售。2015年10月20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为833021。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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