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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家轮胎企业负责人被判4年

3月5日,一份公开的刑事裁定书显示,某轮胎企业负责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8万元。

轮胎世界网获悉,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假借轮胎厂项目募资

孙玉和为北京金运通大型轮胎翻修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金运通主要经营轮胎翻修及废旧轮胎翻修利用。该公司从2016年春天开始,处于停业状态。

金运通轮胎厂停业后,孙玉和与北京金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以土地开发项目为由,对外公开募资。

据此案证人回忆,2016年9月6日,金商财富在北京召开募资酒会。

孙玉和在酒会上发言称,他将把占地60亩的轮胎厂土地,以1亿元左右的价格,转让给金商财富法人代表王永胜。

转让完成后,王永胜利用现有资源,将土地开发成楼盘对外出售。

据孙玉和介绍,这块土地位于北京市雁栖湖附近,地理位置优越,开发后的价值能够达到6个多亿。

在高额收益的诱惑下,不少人“慷慨解囊”,与他们签订《借款合同》。

酒会现场,他们就吸收到3800万元。

同年10月-11月,孙玉和接待多名投资人现场考察金运通轮胎厂,并获得多笔资金。

这些投资人不知道的是,早在2016年8月,金运通轮胎厂已经被查封。

且这个轮胎厂为工业用地,开发成楼盘对外出售是天大的谎言。

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

张女士是2016年募资酒会上的投资人之一。她在孙玉和虚假宣传的诱惑下,先后共投资20万元。

她说,接触过程中,孙玉和没有透露过金运通轮胎厂的抵押及查封情况,不然自己也不会投资。

另一名受害人李某,虽然查到该厂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但还是听信了孙玉和“已经跟住建委打好招呼”的说法。

2017年9月7日,孙玉和被传唤归案。

经查,2015年至2016年间,金运通轮胎厂项目共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亿余元。

其中,孙玉和参与吸收资金5000余万元。

法院认为,孙玉和的虚假宣传行为,是促使投资人进行投资的重要砝码,甚至是决定性因素。

今年2月25日,北京三院据此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案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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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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