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备受中外关注的中美经贸磋商有了重大进展。
12月13日2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中美双方已就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
据悉,协议是中美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基础上达成的,历时22个月。
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终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
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
双方约定,下一步双方将各自尽快完成法律审核、翻译校对等必要的程序,并就正式签署协议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进行协商。
关于第一阶段协议,发布会上一些意味深长的话,值得细细体味。
不会影响其他贸易伙伴利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强调,扩大贸易合作必须基于市场化原则和世贸组织规则,美方需要保障供给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价格竞争力、满足中国相关监管要求。
中美两国都是市场经济国家,只要美国的产品和服务适销对路,能够满足中国老百姓的需求,扩大自美进口是我们乐意看到的。
同时,中国国内市场庞大,对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中国欢迎各国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平等竞争,扩大中美贸易合作不会影响其他贸易伙伴的利益。
取消关税是中方核心关切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取消关税是中方在经贸磋商中的核心关切,双方就此问题达成了一致。
随着双方达成第一阶段协议,美方已经承诺将取消部分对华拟加征和已加征的关税,并且会加大对中国输美产品关税豁免的力度。
中方希望美方能够切实地履行承诺。
同时,中方也将相应考虑,不实施原计划在12月15日生效的拟对美方进口产品加征关税的措施。
廖岷强调:“协议好不好,得由企业说了算,由市场说了算。”
达成知识产权保护共识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说,中美双方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在几个方面达成共识,包括商业秘密保护、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利有效期延长、地理标志、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的盗版和假冒、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以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执行和程序。
中方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下一步,中方将继续按照既定的步伐和节奏,稳步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落实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达成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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