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对化工企业严加管控
近期,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等多个省份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化工产业,禁止新建化工项目或园区。
广东省
9月5日,《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草案,珠江三角洲区域将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大气重污染项目。
其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
江苏省
9月4日,江苏省举行“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相关人员解读了该省三大产业转型升级情况。
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志鹏说,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园区。
同时,该省在沿海地区重点实施先进高效绿色化工项目,并准备对全省已有的化工园区,开展“141”环境治本基本工程。
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
这份文件提出,7个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
各地已确定的退城企业,要制定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同时,该省准备以100个重点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各类工业园区治理。
浙江省
不久前,浙江省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并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据悉,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是浙江省整治重点。
该省称,要调整能源结构,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天津市
日前,天津市印发文件,要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包括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
宁夏银川
近日,银川市环保部门称,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改建、扩建重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
涉及的行业,包括电解铝、铁合金、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炭、造纸、生物发酵等。
同时,市区及近郊工业园区不再建设燃煤电厂(热电联产除外)、炼焦、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石化、活性炭等新增产能项目;
在城区南面、北面禁止新建涉及大气重污染项目。
陕西西安
日前,西安市提出:禁止新建和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及燃煤集中供热项目;
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化工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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