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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委员会延长对华轮胎反倾销

3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76/AD18R4号公告。

公告称,其将延长对原产于中国载重轮胎的反倾销税。

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3日(含)。

涉案产品,为轮毂直径介于17.5英寸-24.5英寸(含)。

税号为4011201000、4011209000、8708709909。

据了解,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

2015年12月18日,该委员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税率为14.79%~35.35%。

2021年7月2日,其做出肯定性终裁,将措施延长至2026年6月28日。

2025年11月1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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