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轮胎做出反倾销终裁
2月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农机轮胎,做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其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税额为每吨0~3028.62美元。
部分轮胎企业征税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70.10、4011.70.90、4011.80.90、4011.90.10和4011.90.90。
该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客车、Gator多用途车、采矿机和手动工业车轮胎。
资料显示,2015年12月21日,巴西正式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7年2月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做出征收反倾销税的肯定性终裁。
同年3月31日,巴西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每吨307.09~3420.75美元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22年2月17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农机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