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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控制轮胎进口利好当地产业

近日,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出台新贸易部长条例,其中包括轮胎进口的相关规定。

  

2月26日,印尼贸易部对外贸易总局局长欧克(Oke Nurwan)解释道:“这个政策是政府监控轮胎产品进口的措施之一。”

上述条例规定,拥有可作为生产者进口商识别号码(API-P)的企业,可从来源国或通过保税物流中心(PLB)进口轮胎。

而具有一般进口商识别号码(API-U)的企业,只能通过保税物流中心进口。

这项规定,适用于2019年3月1日之后抵达目的港的进口轮胎,并以舱单形式(B.C 1.1)的海关文件来证明。

这意味着,3月1日之后,轮胎产品通过印尼保税物流中心的进口程序,将更严格。

欧克强调,这项规定可以抑制轮胎进口量激增,从而帮助该国继续推动工业发展,创造健全的商业竞争,以及提高其国产轮胎的竞争力。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编译,转载请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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