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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法强制企业回收废旧轮胎

据了解,自2024年1月1日起,越南开始实施新版环境保护法。

新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对部分废旧产品进行强制性回收。

回收重点产业,包括轮胎、电池、润滑油,以及部分产品的包装。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法制司司长潘俊雄,对新法进行了解读。

 

他表示,轮胎(内外胎)前3年的强制回收率,为5%。

回收的废轮胎,可用作翻新或生产胶粉、热裂解等。

根据现行规定,制造和进口企业,可以选择多种回收解决方案。

 

第一种方法是自己组织回收,也可雇用回收单位或授权第三方组织回收。

第二种方法是向越南环境保护基金,缴纳定额的保护费。

目前,贵州轮胎、金宇轮胎等多家中国厂商,均在越南建有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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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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