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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扎胎被炸 车主反遭索赔

近日,一则醉汉恶意扎胎,反被炸死的新闻,引起社会关注。

据了解,事故当天,一辆大货车停在在公用停车位,一名醉汉走来,拿出匕首扎向轮胎。

不料,在匕首扎下的瞬间,轮胎突然爆炸,气流把醉汉冲开,撞到路旁的台阶上。

醉汉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不治身亡。

其家属把大货车车主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目前,这起事故的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这也是人们日常所说的“无责赔偿”。

因此,车辆被撞,车主反遭索赔的事件并不少见。

2010年12月9日,一辆车停在小区停车位上,一人骑三轮车撞在汽车上重伤死亡,车主赔付三轮车夫2万余元。

2016年7月18日,刘先生的车停在路边临时停车位上,张先生因交通事故撞上后重伤,刘先生被判依法赔偿。

2017年3月20日,陈先生把车停在自家门口,一人骑着电动车经过时撞车身亡,家属索赔40余万元,法院最终裁定陈先生无责赔偿。

但是,对于这起醉汉扎胎事件,有律师认为,车主无须担责。

他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车主承担侵权责任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

其中包括,车主有侵权行为、醉汉有损失、醉汉的损失是由于车主的侵权行为造成的、车主主观上有过错。

这名律师称,此次事件不能满足这几个条件,因此车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相反,车主还有权要求醉汉家属赔偿轮胎费用。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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