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突然爆胎震聋行人
近日,家住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半截塔村的刘先生,在经过中东路丁字路口等红灯时,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停在对面的水泥泵车右侧轮胎突然爆胎。
瞬间,刘先生觉得耳朵、头疼欲裂,蹲在地上捂着耳朵站不起来。
水泥泵车司机立刻拨打了120和122电话。
交警出警后,未认定交通事故。
当天,刘先生被送往医院,经住院治疗,刘先生左耳为创伤性耳聋。
面对巨额医药费和严重的人身损害,刘先生该怎么办?
东小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受刘先生家属咨询时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的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该案中,发生爆胎的车辆,应属安全设施不全或者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车辆驾驶人未尽到检查义务,在公共场合发生爆胎,其损害后果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和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建议刘先生,可以以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为由,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对车辆的所有权人、驾驶人及对肇事车辆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当然,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情况下,若肇事者希望通过调解解决问题,也是一个解决纠纷的方法。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