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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

6月9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轮胎世界网从中获悉,山东发放1.2亿元消费券,推动商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

这将对商用轮胎市场,带来一定的刺激作用。

通知称, 在山东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获得相应的补助。

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4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

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商用车(二手车除外),每辆车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

消费券所需资金,山东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资金由各市承担。

此项政策,有效期截止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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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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