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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程要求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由公安部发布的新版《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个规程规定了机动车查验项目、查验要求和检验监督要求,适用于机动车业务办理时的相关查验,也便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监督。

新规程对机动车送检人提供的送检材料有了新要求。

除了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及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送检人还要提供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以及尾气排放检验合格报告。

这两项文件均可在检测站打印或上传,且后者在能够联网核查的地方,不需要再二次上传。

新规程中,整备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能通过年检,也不能办理过户变更手续。

爱好改装的车主,在保证不改变机动车主体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加装、改装行李架,但加装后车辆高度增加值不得超过300mm。

同样,在机动车不改变车身长度、宽度,以及车身主体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车主可以加装踏板、保险杠,更换散热面罩和轮圈式样,但轮胎规格不得改变。

车主在完成改装后,也需尽快前往车管所申请换领新的行驶证,以免出现车、证不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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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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