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评论 > 政策纵览 > 正文

部分轮胎业公司享受减税红利

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这个通知,旨在为小微企业大规模减税。

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暂定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减免额度大

根据减免通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一家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的企业为例,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40万元(2000000*20%)。

上述减税政策实施后,这家企业的所得税减半,仅为20万元(2000000*50%*20%)。

轮胎业公司受益

据介绍,小型微利企业,应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公司,且同时符合3个条件。

这3个条件分别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据了解,中国大部分的轮胎经销商,以及小部分的轮胎制造商,均符合上述条件标准。

有专家表示,近两年来,国内轮胎经销商面临竞争加剧、新渠道围剿等经营压力。

而小型轮胎生产企业,则因转型升级等因素导致资金紧张。

此次发布的普惠性减免税收政策,可在一定范围内,缓解这些企业的税收压力。

(本文为轮胎世界网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