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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轮胎进入鼓励外商投资名录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大型客机航空轮胎、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置制造等与橡胶工业有关的产品,列入最新目录。

新目录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旧版目录同时废止。

2017 年版鼓励外商投资、涉及橡胶工业的具体产品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

橡胶种植。

二、制造业

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合成纤维原料:尼龙66盐生产;

(2)合成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酯橡胶、氯醇橡胶,以及氟橡胶、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

2.化学纤维制造业

子午胎用芳纶纤维及帘线生产。

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宽幅(2 米以上)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及配套材料,特种密封材料(含高速油封材料)、特种乳胶材料、水声橡胶制品。压力≥320MPa 超高压复合胶管、大型客机航空轮胎。

4.通用设备制造业

蓄能器胶囊、液压气动用橡塑密封件开发与制造。

5.专用设备制造业

(1)废旧橡胶回收处理再生利用设备制造、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置制造;

(2)四鼓及以上子午线轮胎成型机制造,滚动阻力试验机、轮胎噪音试验室制造。

6.汽车制造业

(1)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

(2)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

7.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废旧橡胶回收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橡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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