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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照片能鉴定轮胎质量?

天津市民张先生新买的奔驰汽车开了3天便遭遇爆胎,而在6月17日上午,张先生拿到了厂家发来的鉴定报告,检测结果是“意外损坏”。

该鉴定报告显示,故障原因是意外损坏,检测日期为6月13日,鉴定单位是“大陆马牌轮胎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

张先生说,6月13日,也就是事发两天后,他到4S店询问,得到的答复是鉴定报告没有出来。17日,他拿到鉴定报告,而上面的检测日期竟然是13日。也就是说,当时他到4S店询问时,鉴定结果就已经出来了。

两天时间就出了鉴定报告,依据是什么? 4S店透露是“照片”。单凭一张照片就可以进行鉴定,这样的鉴定科学吗?记者联系了大陆马牌轮胎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

该公司技术部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表示,鉴定报告是该公司工程师检测后出具的。厂家自行鉴定是行业内的潜规则,目前所有轮胎企业都是这样操作的。那么,轮胎生产商自行出具的鉴定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缺陷汽车产品检测与实验机构、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师陈嘉表示,进行事故责任鉴定,除了观看外表外,还需要进行各种物理实验,才能出具相关报告。对于观看照片就可以进行鉴定,他表示还是头一回听说,这样的鉴定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陈嘉建议,车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待质监部门受理后,委托国家第三方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厂家有责任配合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也应该由厂家先行承担。

文章来源: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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